2022
12/08
12:43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应届高校毕业生单位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和《关于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的通知(明财社〔2016〕37号)文件精神,经对申报单位享受条件进行比对复核,认定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11家,补贴就业困难人员274人,补贴金额1050018.44元。
2021年度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汇总表
申报单位 | 补贴人数(人) | 补贴金额(元) |
福建长宁纺织有限公司 | 72 | 244723.75 |
福建鸿丰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17 | 56934.82 |
福建省奔鹿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57 | 220552.42 |
宁化夏商百货有限公司 | 9 | 52789.82 |
三明福特科光电有限公司 | 50 | 223320.74 |
三明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宁化财富店 | 8 | 44929.14 |
福建宁化斯韦特包袋有限公司 | 23 | 72501 |
宁化县三和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 1 | 3960 |
宁化县城关丽岛家具厂 | 5
| 19420 |
宁化月兔科技有限公司 | 26 | 76586.75 |
宁化日昌升新材料有限公司 | 6 | 34300 |
合计 | 274 | 1050018.44 |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期7天:2022年12月8日-14日,欢迎群众监督,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通过公示电话或来信来访进行反映。电话:6823905(县人社局办公室)。
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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