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
01/21
08:25
宁化县新闻中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荣、张某銮、张某生以暴力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和履行职责。犯罪事实清楚,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在审理过程结束后,宣布休庭。目前,该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官提示:【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张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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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林勇】 【责任编辑:丽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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